揭阳市揭阳侨中教育基金会信息公开制度

发表日期:2021/7/16 10:20:07    出处:    作者:     点击:944

为了规范揭阳市揭阳侨中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的信息公布活动,增强管理透明度,提高社会公信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法规,制定本基金会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规范公开各项内部管理信息和业务活动信息。基金会将根据本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的要求,切实开展各项信息公开工作,满足管理机关以及社会公众对基金会信息公开的要求,保障社会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等权益。

第二条 基金会的信息公开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在理事会的领导下,由秘书办公室统筹日常信息公开以及重大项目、重大事件和财务管理等信息公开事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须公开的信息;基金会主体信息、内部管理信息和业务活动信息等。

第四条 基金会按本制度规定,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和有效。信息公开方式应尽力保障捐赠人、社会公众及有关单位能够方便、完整地查阅和获取公开的信息。公开信息可能危机国家安全、侵犯他人权益或隐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可不予公开。

第五条 基金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开信息内容包括:本基金会的基本信息;年度工作报告;财务信息;接受捐款信息;开展公益资助项目信息;其他必要的日常动态信息更新等。具体公开信息的内容,可根据信息公开的原则和具体目标确定。

第六条  本管理制度自批准签发之日起生效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逐步修订、完善。

 

                                           揭阳市揭阳侨中教育基金会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