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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洛克

发表日期:2011/1/22 0:00:00    出处:    作者:     点击:1012


 
 

约翰·洛克(John Locke 1632-1704)

17世纪英国著名的哲学家和教育思想家。主要著作有:《政府论》(1690)、《人类理解论》(1690)、《教育漫话》(1693)等。在《教育漫话》一书中,洛克阐述了他的教育思想。

洛克论绅士教育

洛克对英国封建教育进行了批判。洛克认为,教育的目的是培养绅士。绅士是“有德行、有用、能干的人才。” 绅士应该具有“德行、智慧、礼仪和学问。”“尽心竭力地给祖国服务,乃是每一个人不可不尽的义务。”青年绅士要使“自己成为国内著名的和有益于国家的一个人物。” (《教育漫话》)他要使教育摆脱宗教束缚,走向为现实社会服务的道路。

洛克认为教育的作用是巨大的,他说:“我敢说我们日常所见的人中,他们之所以或好或坏,或有用或无用,十分之九都是他们的教育所决定的。人类之所以千差万别,便是由于教育之故。我们幼小时候所得的印象,哪怕极微极小,小到几乎觉察不出,都有极重大极长久的影响。正如江河的源泉一样,水性很柔,一点点人力便可以把它导入他途,使河流的方向根本改变。从根源上这么引导一下,河流就有不同的趋向,最后就流到十分遥远的地方去了。”“我觉得孩子们的精神容易引导到东或到西,正和水性是一般无二的……”(《教育漫话》)

洛克在《教育漫话》中,比较详细地论述了绅士的体育、德育、智育的内容和方法,并指明了三者之间的相互联系。他说:“健康之精神寓于健康之身体”,“健康是为我们的事业和我们的福利所必需的”;在绅士教育中,德育应该是第一位的,“我认为在一个人或者一个绅士的各种品性之中,德行是第一位的。”“如果没有德行,我觉得他今生来世都得不到幸福。”他认为,对于英国绅士来说,“学问是应该有的,但是他应该属于第二位。”

洛克的教学思想

在课程设置问题上,洛克认为智力教育的任务是教授各种文化知识和技艺,并使其智力得到发展,成为有文化修养的绅士。鉴于此,洛克提出了一个包含广泛学科的课程教学计划,包括:书写、阅读、图画、速记、法文、拉丁文、希腊文、作文、地理、算术、商业、数学、天文、几何、历史、年代学、伦理学、民法、法律、逻辑学、神学、修辞学、自然哲学、跳舞、音乐、击剑、骑马、园艺、雕刻、细木工等。

在培养学生智力问题上,他提出:“人人的天生才智都应该尽量得到发展”。教育的任务,“并不是使年轻人在任何一门学科上达到完善的程度”,而是要发展学生的智力。倡导培养学生“爱好知识”的精神、“好问”的精神和独立思考能力。

在教学方法上,洛克认为老师“应该使儿童尽量明白他所教授的东西的用处”,以便他们自觉地学习。他倡导游戏法教学,要求从易到难、循序渐进;倡导让学生阅读“原著”,主张学习英语、算术、几何等要多练习。

在教学态度上,洛克特别强调父母或导师的情感和爱心;在教师职责和修养方面,他认为老师“应该是个具有高超的德行、持重、明达、和善的人,具有渊博的知识,有严谨的作风和学者的性格。”“因为教育上的错误比别的错误更不可轻犯。教育上的错误正和错配了药一样,第一次弄错了,决不能借第二次第三次去补救,它们的影响是终身洗刷不掉的。”

罗克的教育思想是弥尔顿的教育思想的新发展,是17世纪70年代在英国发展起来的新型中等学校阿卡得米(Academy)的理论支柱,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的教育思想的前导,是斯宾塞的实用科学教育思想的先驱。他的主要贡献是使教育进一步挣脱了神学和古典主义的束缚,发展了世俗的、为现实生活服务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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