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学生手机充电等有关规定

发表日期:2011/10/5 8:06:57    出处:    作者:     点击:793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为同学们营造优良的学习环境,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根据上级《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希全体同学严格执行。

一、严禁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充电(手机电池和应急灯等充电器),违者没收充电器;严禁学生手机、MP3等机件在校园内任何场所充电,违者暂扣机件2个月以上,到期请家长到校领回机件(被扣机件由家长签领,逾期不领的,视为放弃);学生违规充电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视其情节给予警告等处分。

二、上课期间(包括早读、上课、夜自修)或参加集会,学生不得带手机、MP3等,违者暂扣机件2个月以上,到期请家长到校领回机件(被扣机件由家长签领,逾期不领的,视为放弃)。

三、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按《揭阳华侨高级中学学生纪律管理和奖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相应扣除德育分。

四、学校反对学生带手机到校;带手机的同学,禁止在教学区使用;凡学生手机在校园里遗失或出现其他情况,责任自负。学校也不赞成学生携带贵重财物到校,否则,学生必须自负保管责任。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揭阳华侨高级中学

二○○九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