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男女同学交往过密的规定

发表日期:2011/10/5 8:05:56    出处:    作者:     点击:1228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文明道德教育,提高学生文明道德素质,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同学关系,规范学生的行为,建设优良校风,营造安全文明校园。根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希全体同学严格执行。

学校严禁校园内外男女同学交往过密的行为(主要指在学校、班级组织的正常活动之外的男女生肢体接触,包括手拉手、搭肩、搂腰、拥抱等不雅的行为以及男女生单独在校园僻静处逗留)。一经发现,将给予批评教育并登记;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由家长领回家教育;情节严重的,造成不良影响的,劝其退学或勒令退学。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按《揭阳华侨高级中学学生纪律管理和奖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相应扣除德育分。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揭阳华侨高级中学

二○○九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