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争做守法公民

发表日期:2019/12/5 15:29:34    出处:    作者:     点击:7

弘扬宪法精神  争做守法公民

——揭阳华侨高级中学开展“宪法晨读”活动

    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我国第二个宪法宣传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我校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争做守法公民”为主题的“宪法晨读”活动。高焕祥校长、郑婉丽副校长等行政领导,高一、高二年级全体班主任和学生参加了本次活动。

    “宪法晨读”活动由学生处助理林盛青老师主持。活动分为两个议程,第一个议程是由学生处陈泽娜副主任带领同学们诵读《宪法晨读内容》,第二个议程是郑婉丽副校长讲话。

    陈泽娜副主任带领全体学生诵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五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等重点内容时,同学们精神饱满、情绪激昂,整齐、洪亮的诵读声在校园上空久久回荡。

    宪法诵读环节结束后,郑婉丽副校长作了讲话,强调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青少年应当把法“根植”在心中。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法律的存在,我们的社会秩序才更加井然有序;法律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更加自由;法律的存在,我们攀登的脚步才更加坚实。郑副校长说到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愿同学们弘扬宪法精神,成为守法公民;点亮青春梦想,争当时代弄潮儿!

    2019年“12•4”国家宪法日是宪法第五次修正后的第二个主题宣传日,我校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积极推动和谐校园和规范侨中的建设!

(撰稿:林盛青  摄影:杨晓芝、映像摄影社  审核:陈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