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学生文明道德素质,建设优良校风,营造安全文明校园,努力打造“规则侨中”、“素质侨中”,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对我校校园巡查工作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工作原则
1. 值班老师有权利、有义务制止或纠正校园一切违规行为;
2. 认真履行职责,教育为主。
二、工作职责
1. 早上7:15—8:00在学校门口指导值日生维持秩序,并登记学生的迟到及仪容仪表不规范等违规现象(登记结果于当天8:10前上交至政教处);
2. 严查学生在校园内男女生交往过密、抽烟、玩扑克及教学区充电、使用手机、大声喧哗、私用多媒体放音乐、坐置物台等违规违纪现象;
3. 夜自修结束后严查校园内男女生交往过密行为(参见规章制度汇编第五项《关于严禁男女同学交往过密的规定》);
4. 制止、批评教育学生在非课外活动时间的各类违规活动(如各种球类活动、下棋、踢毽子等);
5. 突击检查校园内各类违规违纪现象。
三、工作要求
1. 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本组的统筹工作;组员上下班要准时,有事不能参与巡查时应事先向组长请假,并由组长作适当的调整。
2. 实行奖励机制;以小组为单位,对表现突出的小组给予奖励。
3. 对极个别不配合教育的学生,第一时间与该学生所在年级的政教主任联系。
4. 巡查时发现重大财产被破坏现象或安全隐患现象,及时上报后勤服务部主任。
5. 当值组长须对当天的巡查情况进行登记、汇总,连同巡查时所没收的学生违禁物品于第二天上午8:00前上交政教处;再由政教处反馈到相应年级办公室,并通报全校。
附:巡查小组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7:15—8:00; 中午12:40—13:40;
下午18:00—19:00; 晚上22:00—22:20;
周 六:早上7:15—8:00; 中午12:40—13:40;
周 日:下午18:00—19:00; 晚上22:00—22:20。
揭阳华侨高级中学政教处
二0一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