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之歌”诗朗诵比赛公告

发表日期:2011/1/23 0:00:00    出处:    作者:     点击:1878
 

“青春之歌”诗朗诵比赛公告 

为弘扬五四精神、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促进揭阳广播电视台与各院校的亲密合作,揭阳广播电视台读书俱乐部拟与华侨中学联合举办“青春之歌”诗朗诵比赛,具体事宜如下:

一、主办机构

主办单位:揭阳华侨中学

承办单位:揭阳华侨高级中学演讲与口才协会

协作单位:揭阳广播电视台读书俱乐部

二、比赛时间

预赛:4月中旬;决赛:4月底,暂定429日,星期四

三、参赛要求

参赛者在比赛中演绎的作品必须为诗歌朗诵,以“青春之歌”为题,内容健康向上,以充分弘扬五四精神、展示学生青春活力。学生参赛作品可以从网络、书籍或其他途径获得,但主办方大力提倡学生以自己的原创诗歌来参加比赛。

四、比赛相关事项

本次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场比赛。

1. 初赛以各班为单位、分班级进行,各班由班主任及语文老师等人员组成评委小组进行评分,得分最高者将脱颖而出,代表本班参加学校举行的决赛。每班限推选一名参赛选手。

2. 决赛由各班选出的代表进行比赛。由揭阳广播电台读书俱乐部派出部分代表与华侨中学的老师们组成评委团进行评分,并评选出相关奖项。

3. 奖项设置:本次比赛共分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以及优秀奖若干名,并设立“最佳表现奖”、“最具潜力奖”、“最佳作品奖”三个单项奖。

五、揭阳广播电视台协办事项

1. 作为本次比赛的协办单位,揭阳广播电视台读书俱乐部将派出代表为进入决赛的选手辅导培训,并担当比赛评委,参与决赛的评审工作。

2. 为了让决赛更加精彩,也为了向同学们示范如何更好地朗诵诗歌,揭阳广播电视台读书俱乐部届时将邀请揭阳广播电视台主持人现场进行示范表演。

3. 揭阳广播电台将在新闻生活之声(FM103.9兆赫)的《青春飞扬》节目中专设小版块,对本次“青春之歌”诗朗诵比赛进行相关报道,并邀请获奖选手作客节目现场,谈谈获奖感言以及比赛、创作历程;同时展播获奖作品。

4. 揭阳新闻或民生新闻将做相关报道。

5. 获奖选手代表与揭阳广播电视台的主持人联手在10月份推出“祝福祖国十月歌会”活动,以祝福祖国为主题,用诗歌、歌曲打造一台主题晚会。

联系人:演讲口才协会,高二(12)班,周炜贤

揭阳华侨高级中学

揭阳广播电台读书俱乐部

揭阳华侨高级中学演讲与口才协会

二○一○年四月七日